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1、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市直、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范围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报考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和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岗位的不限户口和生源地。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3支1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