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2017山西省直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1、2016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告暂未公布,请参考15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2、2017山西省直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2017山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告尚未发布,报考条件可以参考2016省直事业单位公告。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