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中华医学会是国家卫计委的下属单位吗?
1、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1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3支1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2、中华医学会是国家卫计委的下属单位吗?
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华医学会均为民办组织。没有明显的密切合作关系和竞争关系。
1、性质上中国医师协会是由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单位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群众团体;中华医学会是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
2、地位上中国医师协会是国家1级协会、独立法人社团。国家卫生计生委是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医学会是党和国家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中国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3、职责上中国医师协会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 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同时关心和帮助农村、基层的卫生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水平不断提高; 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刊物,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中华医学会开展专科医师的培训和考核;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承担政府委托职能及承办委托任务;同时设立临床研究专项资金,提高临床科研歼带族水平;组织医疗事故技氏弊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技术鉴定工作。
扩展资料:
中国医师协会在我国加入WTO和医疗卫生事业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应运而生。这标志着我国医师队伍的管理,将由目前行模单1的卫生行政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卫生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协同管理的模式。今后,医师协会将会在行业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推进我国医师队伍向国际化的管理模式迈出坚实的步伐。中华医学会与世界医学会及18个国际性专科学会建立了密切联系,同许多国家的医学会进行了友好交流。每年接待国外来访团组50多批,组织出访和参加国际会议20多批。学会每年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和双边会议10余个。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医师协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医学会。
3、2015济南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27日以后出生)。
4、2015年上半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不含2015年上半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5年1月27日为截止日期。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1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3支1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后,不实行网上缴费,须于2015年1月30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现场缴费。在接受现场审核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3支1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3支1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1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4、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1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3支1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5、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范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1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3支1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
6、2016年山西省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
2016年山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可以参考15年招聘信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2012年(包含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省直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6)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1组织招聘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3支1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