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一员工无故旷工3天,单位应该如何处罚他,事业单位旷工怎么处理
1、事业单位一员工无故旷工3天,单位应该如何处罚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旷工三天显然没有达到辞退的必需要件。对他的处理,根据单位内部的详细规定可以给予进行处罚,使他认识到错误,积极改正。\x0d\x0a
1、可以进行批评教育,随意旷工是违反劳动纪律的。\x0d\x0a
2、可以扣工资、或扣除年度奖金。\x0d\x0a
3、可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以“严重违反纪律”,给予处罚。根据二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x0d\x0a
4、可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x0d\x0a下面介绍一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于员工管理的规定:\x。
2、事业单位旷工怎么处理
你可以参考下面内容,得到事业单位 旷工 怎么处理的答案。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中所称连续旷工十五天,是指连续十五个工作日,其间的节假日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