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销后,对职工如何安置?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何时全部撤编?
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销后,对职工如何安置?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现在已经变得很大了。而且未来机构改革的方向是,它们将逐步转为企业。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销后,对于职工的安置方式,一般有这么几种: 第一,混编混岗人员回到原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都知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非常频繁,经常有不在原单位工作的人,所以如果原先属于别的单位在自收自支单位工作的人要回到原单位。 第二,原单位要注销,这会从法律关系上消灭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注销或者破产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当然一些地区会出现N+1,N+2,甚至2N+1的经济补偿方案。但所有的前提是不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了,也不在这个单位转变为的企。
2、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何时全部撤编?
2020年底之前。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销后,对职工如何安置?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其中大多数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与生产经营类事业不完全对应,因为还有一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非生产经营类的单位,这部分单位会继续保留。 对于撤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于在编人员安置,对于身份保留的总体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对于已经拥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改革后会继续保留其事业身份。 具体的安置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人员分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取消或转企后,会全部或部分将事业编制人员分流到同一主管局的其他事业单位,或者其他主管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