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三)岗位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hx资料库 ****** 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全面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三、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1至2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四、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三)驾驶员在公休、节假日正常天气出差的,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不再计发加班工资;特殊情况如遇极端天气节假日出差的,确认后按加班规定办理。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摘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06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正在给您整理回复,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给您解答。 关于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解答还满意,麻烦给个赞哦,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

4、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经福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区党群工作部修订出台了《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逐步提高聘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基本上达到体制内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同时增设岗位设置分类,为聘员提供晋升空间,并引入工龄计算制度。法律依据:《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聘员)的管理,加强聘员队伍建设,提高聘员队伍整体素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探索建立聘员制人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聘员,是指区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实际需要,在核定编制总额以外,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直接选拔的方式,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聘员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公共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聘用的聘员。第四条 聘员依照本办法和劳动合同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聘员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权利。各用人单位应按照岗位工作需要,为聘员提供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条件。第五条 聘员的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立区聘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区党群工作部办公,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负责区聘员的招聘、教育、督查、服务、管理、考核和奖惩等具体工作;由福州高新区智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员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聘员的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待遇

5、《达州市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待遇

摘要 务员考试信息网 全职合同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月薪 3500 元左右按具体岗位职责确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9 《达州市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待遇 务员考试信息网全职合同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月薪 3500 元左右按具体岗位职责确定 麻烦给个赞哦 谢谢 没事的,麻烦给个赞哦。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

6、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蒋先芳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三)岗位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