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被执行人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分流么?
1、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
法律分析:总的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事业单位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这三类事业单位来说都会得到相应的程度的改革,第一类单位的人员的工作和公务员是有这很多相似之处的,所以在改革过程中会将其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也就是可以进入到公务员的行列之中,提高一个级别,等于是升值,铁饭碗转为金饭碗。对于第二类来说,取消编制但是会保留事业单位的属性。第三类将会正式推出事业单位的舞台,编制全部取消,推向市场,绩效考核更具公平性。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六)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2、被执行人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分流么?
被执行人只要他还有事业编制,没有被开除那么就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分流的。
3、2020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分流到某中心的自收自支人员怎么办?
怎么改要看你所在单位的性质今年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节点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事业体系中的三种类型的单位:行政执法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已在去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先期完成,全部被清理出参公范畴,或并入行政机关,或剥离行政职能收规机关转公益类,今后不再单设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不再允许“事业局”出现。执法类事业机构目前暂无统一的改革政策,不过全国各地自上而下正在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下一步预料也会像行政类事业单位一样推进整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主体,分公益一类和二类。公益一类属于全额拨款性质,在改革中除了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外,大体保持现状不变。公益二类为差额拨款性质,在改革中呈现三个方向:效益差的,主体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和经营职责改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可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效益好的,主体职责是收费或经营的,剥离公益职责改企。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上是自收自支性质机构。这类事业单位名义上被列入事业机构范畴,实际上除了一纸编制说明身份外,其余几乎全部采用企业化管理,本质上与企业无异。这也是本轮改革的重点,按照要求将全部改企,人员除少部分随职能分流外,其余将全部剥离事业编制,随单位改为企业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这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框架。根据上述改革步骤和要求,可以发现事业单位除少部分自收自支性质的生产经营类和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需要改企外,其余基本上不会被剥离事业属性,无非是根据职能相近或相似原则进行必要的整合。那么,是不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都要改企?肯定不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改不改企,取决于所在单位是不是要改企。所在单位需要改企,那么毫无意外其员工也要改企,反之,则保留现状,直至退休编制核销。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除了差额拨款,也有不少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编制,这类编制人员只要不被整合到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或者不被分流到要改企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基本上不会有改企之忧。不过无论改不改企,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编制按照新的机构编制管理原则,已经不允许存在,今后事业单位将只有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两种性质的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时间问题。
4、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提前退休、自主择业是什么意思?
第一:分流怎么理解分流呢,其实就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事就是指职能,编就是编制,人就是事业单位人员,就是连人带编一起随着职能整合,职能整合到哪里,那么人员编制一起调整到哪里。像行政职能整合到机关,原来承担的事业人员和编制,随着职能转换为行政编的可能性基本没有。那是因为机关行政编制是有限制的。第二、提前退休有些事业单位人员在接近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允许是可以提前退休的,像工勤人员工龄满20年、干部工龄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那么就符合提前退休的标准,但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第三、自主择业事业单位改革后有部分人员是可以直接并入行政体系内的,该单位原有的员工有能力的话是可以自由选择成为公务员还是安置到其他的事业单位工作,像单位中很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用这个形式,对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合并到公务员办公的。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的改革关乎太多人,如果这项改革顺利落实的话,至少要影响数百万事业单位职工。所以关于这些职工的安置可真不是一件小事呢。
5、2022年济南市事业编制人员怎么分流,单位保密都不知道
总的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 事业单位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这三类事业单位来说都会得到相应的程度的改革,第一类单位的人员的工作和公务员是有这很多相似之处的,所以在改革过程中会将其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也就是可以进入到公务员的行列之中,提高一个级别,等于是升值,铁饭碗转为金饭碗。对于第二类来说,取消编制但是会保留事业单位的属性。第三轮将会正式推出事业单位的舞台,编制全部取消,推向市场,绩效考核更具公平性。 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就业。
6、事业编制民警会分流到其他单位吗
通常情况下,警察是可以调动到其他单位的。 而且不仅是行政单位,司法机关、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都是可以的。如果是本地调任会比异地交流容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