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铁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卫生事业管理自考名词解释:单基数,药品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专项稽核
1、2014铁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详见附件(2014年铁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名单)报考铁岭县、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清河区的考生,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西丰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事宜请与报名联系人和该地区人社局(西丰县人事局)咨询。报考市直教师岗位、卫生岗位、市日报社编辑记者岗位、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数字工会管理员岗位、市体育学校羽毛球教练岗位的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参加本次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附件:2014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公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卫生事业管理自考名词解释:单基数,药品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专项稽核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号:劳社部函〔2000〕4号 颁布日期:5/1/2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我部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事务,特别是要做好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各管理环节的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各操作环节的监控。省一级的实施办法要报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备案。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并按部的统一规划开发相关的数据库。 三、要注意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我部将有计划地组织各地及统筹地区经办医疗保险业务的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四、各地在落实《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涉及全局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反映。 二〇〇〇年一月五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登记与缴费核定 (一)受理缴费单位(或个人)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其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并在自受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规定者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注销事宜。 (二)建立和调整统筹地区内缴费单位和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档案资料(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见附件2与附件3)。 (三)根据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以及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出情况,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计划。 (四)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定参保人数和缴费单位与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等项目。向用人单位发放缴费核定通知单。 (五)对于按规定应参加而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发放《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单》,督促其尽快补办参保手续。 (六)按规定为在统筹地区内流动的参保人员核转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对跨统筹地区流动的,除按规定核转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外,还应通知费用记录处理和待遇支付环节,对个人帐户进行结算,为其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并出具转移情况表。 (七)定期稽核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以确认其是否依法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八)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逐月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情况及缴费核定情况。 二、费用征集 (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确认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基本医疗保险主管负责人及专管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并与缴费单位建立固定业务联系。 (二)依据核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开具委托收款及其他结算凭证,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征集。 (三)以支票或现金形式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必须开具“社会保险费收款收据”。 (四)及时整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情况,对已办理申报手续但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经办机构要及时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执行者,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其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缴纳者,除责其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五)保费征集情况要及时通知待遇审核和费用记录处理环节。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从次月起暂停其享受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欠缴期内暂停记载个人帐户资金,不计算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待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方可恢复其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帐户。 (六)定期汇总、分析、上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情况,提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费用记录处理 (一)根据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及时建立基础档案库及个人帐户。 (二)根据费用征集环节提供的数据,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建立并记录个人帐户(个人帐户主要记录项目见附件4)。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按规定分别计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根据待遇支付环节提供的数据,对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的支出情况进行记录,以反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的动态变更情况。 (三)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单位(或个人)的缴费情况对个人帐户进行记录,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四)按有关规定计算并登记缴费个人的个人帐户本息和缴费年限。 (五)负责向缴费单位和个人提供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记录情况的查询服务。对缴费记录中出现的差错,要及时向相关业务管理环节核实后予以纠正。 (六)根据登记与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变动情况,随时向登记与缴费核定环节及待遇支付环节提供变动单位和个人的基础资料及个人帐户的相关情况。 (七)对缴费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报送的基本医疗保险统计报表,定期进行统计汇总与分析。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 (八)缴费年度初应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每年至少向缴费单位或个人发送一次个人帐户通知单,内容包括个人帐户的划入、支出及结存等情况;每半年应向社会公布一次保险费征收情况和统筹基金支出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待遇审核 (一)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发放定点标牌。 (二)向缴费单位和个人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登记表,并组织、指导其填报。根据参保人员的选择意向、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及区域分布,进行统筹规划,为参保人员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三)指导缴费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管员(或缴费个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四)及时掌握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及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相关信息。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从次月起暂停由社会统筹基金向参保人员支付待遇。 (五)接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费用申报以及参保人员因急诊、经批准的转诊转院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费用申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准后向待遇支付环节传送核准通知,对未被核准者发送拒付通知。 (六)负责建立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案,主要包括就医记录、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定期审核、调整参保人员所应享受的保险待遇。 (八)按照有关法规和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待遇支付 (一)确认缴费单位或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资料,编制人员名册与台帐或数据库。 (二)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式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 (三)根据待遇审核环节提供的核准通知及申报资料,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及时拨付结算款。 根据有关规定,核退个人垫付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款项;为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向参保人员继承人支付个人帐户结余款。 (四)对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的支出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并将有关支出数据提供给费用记录处理环节。 (五)与银行、缴费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建立经常性的业务联系,以便于相互协调配合。 六、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只能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支出户只接受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二)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和支出记帐凭证,同时按规定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际收支进行审核。 (三)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凭证或记帐凭证,登记基本 医疗保险明细分类帐或现金日记帐、收入户存款日记帐、支 出户存款日记帐、财政专户存款日记帐。定期汇总记帐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后登记总帐,并将明细帐金额分别与总帐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结帐。 (四)每月与开户银行对帐,确保帐帐、帐款相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整未达帐项;对因银行退票等原因造成的保险费欠收,要及时通知费用征集环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保险费收缴到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定期对帐。 (五)按期计算、提取保险费用,并编制凭证。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六)根据保险基金的实际结存情况,在满足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或购买国债的手续;建立银行定期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备查帐,掌握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存储时间与金额,按时办理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转存、兑付及保管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费用征集、费用记录处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建立应缴未缴、应付未付保险基金备查簿,以及各种业务台帐,定期进行核对、清理,加强对各种暂付款、借入款、暂收款等的管理。 (八)按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基金的收支结存情况,并提供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的分析报告。 (九)年度终了前,根据本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次年的基金预算草案。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预算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上述报批程序执行。定期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十)年度终了后,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年度基金财务报告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形成基金决算,并逐级上报。 (十一)制定、完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职能。 (十二)建立和完善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计算机管理系统要具备较为完善的基金监控、分析、评价、预测功能。 附件: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图(略)
2、 缴费单位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
3、 缴费个人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
4、 个人帐户主要记录项目 附件2 缴费单位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 一、单位名称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三、单位注册地址 四、单位现所在地地址 五、单位邮政编码 六、单位类型 七、单位隶属关系 八、单位所有制性质 九、单位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十、单位所属行业 十一、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十二、单位法人代表 十三、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主管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十四、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专管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十五、单位的开户银行、户名及帐号 十六、单位实行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含投保人数、人员分类、工资及退休金总额等项目) 十七、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 十八、其他情况 附件3 缴费个人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 一、姓名 二、性别 三、出生年月日 四、社会保障号 五、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六、参加工作时间 七、劳动用工形式 八、人员分类(在职/退休) 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十、婚姻状况 十一、女职工生育情况 十二、投保日期 十三、个人缴费基数 十四、跨统筹地区流动情况 十五、其他情况 附件4 个人帐户主要记录项目 一、姓名 二、社会保障号 三、基本医疗保险证(卡)状态(有效/无效) 四、人员分类(在职/退休) 五、上年工资总额 六、个人应缴费金额 七、单位应缴费金额 八、年划拨额度及划拨日期 九、实际划拨额度及托收日期 十、历年结转额 十一、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十二、个人帐户支付额 十三、个人帐户余额。
3、已经是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能不能再参加事业单位的报考请问考上事业单位之后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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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上半年泉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及有关问题通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点击下载>>>2015上半年泉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加分人员名单.rar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以及泉州市人社局《关于办理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就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审核确认,共有183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笔试加分条件,其中: 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王奇南等81名考生符合市直政府系统(含市直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王洋洋等3名考生符合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郭赛珠等2名考生符合洛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林金炼等3名考生符合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核,确认林亚南等29名考生符合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安溪县公务员局审核,确认邱雪茹等25名考生符合安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核,确认林雪涓1名考生符合德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蔡经旭等39名考生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现对上述加分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至30日,公示名单详见《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公示期间,对加分人员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加分审核确认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99898(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2197033(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0595-22633825(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987377(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387996(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3260317(安溪县公务员局)、0595-23522351(德化县公务员局)、0595-27396657(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三、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或在招聘后期的资格复审、档案审查等环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资格。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5、安徽省卫生厅信箱当涂县卫生局近期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竟然造假花名册人员能报名,且都入编了,并且是卫
当涂县公开招聘2010年基层医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时间:2010-09-17 15:41来源:未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376次 日前,当涂县正式启动公开招聘2010年基层医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据了解,该县根据省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 2010 〕 66 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 6 号)要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 日前,当涂县正式启动公开招聘2010年基层医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据了解,该县根据省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聘用40名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岗位分别为:临床医学专业11名、护理专业16名、医学检验专业3名、药学专业5名、中医专业4名、医学影像专业1名。条件是在全省范围内具有皖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类毕业生;同时具备相应的确专业、学历及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24—30岁之间和其他必备条件。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笔试、面试及体格检查。 此项活动现正式进入报名阶段。详情请登陆当涂县卫生网。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以上是卫生局发布的文件: 其中-----年龄在24—30岁之间和其他必备条件。 但是事实上有资格参加考试被录取的年龄多数已经超过30岁,甚至某位县镇府官员的夫人年龄已经有42岁,现在分配“年斗乡卫生院” 还有位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夫人连起码的高中文凭都没,之前一直从事裁缝职业,现在也被分配至乡镇卫生院 而我知道的当涂县其他医疗正规院校毕业的人脸报名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