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4川省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



1、4川省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

4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进1步加强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干部调配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4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为发挥我局管理保障服务职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第3条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须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5湖4海,任人唯贤原则;(4)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5)以人为本,关爱干部原则;(6)依法依规办事原则。第4条 本办法调配,主要指处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调任、转任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调出。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考核招聘、政策性安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第2章 调配条件第5条 有下列情形之1,可启动调配工作:(1)落实局党组干部工作决定;(2)引进急需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3)解决干部职工特殊困难;(4)其他工作需要。第6条 调动人员需符合调任、转任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服务(任职)年限。第7条 调入单位须有编制空缺和省委编办使用空编批复,流向符合调配规定。第3章 调配程序第8条 公务员调任、转任,1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调配启动。局机关处(室)或局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使用空编申请,陈述使用空缺职位(岗位)理由及拟调人员条件。(2)编制审核。局人事处审核岗位(职位)空缺情况,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向省委编办提出使用空缺编制申请。(3)制订方案。省委编办同意使用空编后,局人事处结合机关处(室)或局属参公事业单位提交拟调入人选的报告,提出调配方案。(4)会议研究。局党组研究讨论调配方案。(5)组织考察。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局人事处向调出单位发商调函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组织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考察(包括考察谈话、审核档案、体检、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并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是否影响调入的意见。(6)讨论决定。局党组讨论决定拟调人选。(7)上报审批。局人事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8)办理手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后,正式办理相关手续。第9条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1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调配启动。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使用空编申请,陈述使用空缺职位(岗位)理由及拟调人员条件。(2)编制审核。局人事处审核岗位(职位)空缺情况,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向省委编办提出使用空缺编制申请。(3)制订方案。省委编办同意使用空编后,局人事处结合局属事业单位提交拟调入人选的报告,提出调配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4)组织考察。局领导同意后,局人事处向调出单位发商调函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组织局属事业单位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考察(包括考察谈话、审核档案、体检、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并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是否影响调入的意见。(5)上报审批。局领导同意后,局人事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6)办理手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后,正式办理相关手续。(7)通报情况。每年底,局人事处向党组报告调配情况。第十条 公务员及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调出的办理程序。(1)因工作需要,局党组研究同意调出的人员,局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出手续。(2)个人要求调出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机关处(室)或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局人事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出手续。第十1条 局属事业单位1般工作人员调出的办理程序。(1)因工作需要,单位同意调出的人员,由单位申报、局人事处审核,经分管部门局领导和分管人事局领导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离手续。(2)个人要求调出的,须在单位申报时附加个人书面申请。(3)每年底,局人事处向党组报告调出人员情况。第4章 调配纪律第十2条 调配人员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接到调令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进行工作交接及报到。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者,经批评教育无效,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无故逾期未报到者,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政纪处分。第十3条 调配工作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第十4条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制度。坚持凡进必审,对个人档案材料不齐、“3龄两历1身份”有问题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第十5条 对违反调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5章 附则第十6条 本办法由局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第十7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共4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川机管党组发〔2010〕41号)同时废止。

4川省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2、4川省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从2009年开始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未来在事业单位管理上有很大变革,要想了解具体事业单位管理与趋势请登录中编办网站。

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3、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1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法律依据:《4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第7条 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2008年4川事业单位改革,解聘伤残军人有法律依据吗



4、2008年4川事业单位改革,解聘伤残军人有法律依据吗

1个因战5级残疾军人回答这个令人遗憾的问题: 我们残疾军人在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被解聘的法定依据那是非常单薄的,1共只有两条。

1、依据劳动法规的规定,我们残疾军人在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被解聘的、只要事业单位或者企业不以“残疾”的名义就是不违法的作为;

2、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我们残疾军人在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被解聘的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分流、转岗的优待;但是要说明的什么是“同等条件”,那是有权力者自我解释的,而我们残疾军人是被动的。 希望你能够自己努力,那么总是有个好的结果,心想事成!。

烟台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考哪些法律法规,我们知道卫生法律法规很多



5、烟台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考哪些法律法规,我们知道卫生法律法规很多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7-10-30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最新法规 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2008-7-21)阅58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妇幼卫生服务应急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21)阅295次 卫生部关于进1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 / 卫生部(2008-7-17)阅55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等6种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和临床诊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2)阅4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0)阅3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1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糖尿病宣传知识要点》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3)阅92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7)阅334次 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7)阅7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4)阅1252次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4)阅145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等14个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装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1)阅63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0)阅4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12)阅54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阅407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孔肯雅热诊断和治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9)阅1233次 关于印发《地震伤员康复指导规范》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8)阅1201次 关于印发《4川汶川地震伤员康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7)阅635次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 环境保护部等(2008-5-24)阅496次 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关于“5.12”地震受伤人员转移救治中死亡遗体处理的通知 / 民政部 公安部 卫生部(2008-5-23)阅111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预防接种指南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3)阅85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鼠疫等3种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122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93次 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局(2008-5-13)阅666次 关于印发《2008-2010年全国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配置规划》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8-5-13)阅1118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9)阅700次 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2008-5-6)阅1414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卫生部(2008-5-6)阅1227次 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2008-5-3)阅814次。

4川大渡河木材水运局属于事业单位吗



6、4川大渡河木材水运局属于事业单位吗

4川大渡河木材水运局不属于事业单位。4川省大渡河造林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9月26日,注册地位于乐山市中区柏杨中路535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1般项目: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等。水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3、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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