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市事业单位房屋补贴发放,关于2016年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
1、2016重庆市事业单位房屋补贴发放
每个地市的工资或是补贴政策是不一样的, 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人力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协商规定的。
2、关于2016年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
每个地市事业单位的工资和补贴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综合考评共同规定的。
3、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基数包括哪几项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基数具体如下:
1、基本住房补贴。无房和住房不达标职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为:经成都县以上人民政府审定的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每平方米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之差。职工平均负担额按1997年本级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
2、工龄住房补贴。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可计付工龄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方法是,成都原房改政策的工龄折扣、受补贴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年)与应补贴面积之积。工龄住房补贴与基本住房补贴一并发放。
3、实行货币化分房后,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房价中,扣除国家和成都单位配给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不得低于按房改成本价售房时的个人负担额,并且不得低于房价的28%。当地职工个人平均负担比例低于28%的,按28%的个人负担比例计算当地住房补贴标准。 一、发放原则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二、补贴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三、补贴额度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4、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一般多少钱
1、租房住房补贴,通常情况下,正部级的职工租房补贴240元/月、副部级的职工租房补贴210元/月、正司级的职工租房补贴130元/月、副司级的职工租房补贴115元/月、正处级的职工租房补贴100元/月、副处级和高级技师的职工租房补贴90元/月、科级和技师及25年以上职工租房补贴80元/月、科室职工租房补贴70元/月。
2、自购住房补贴,通常情况下,正处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200元/月、副司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400元/月、正司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600元/月。正科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000元/月、副处级和高级技工职工自购房补贴1100元/月、副科级职工自购房补贴900元/月。科级和普通职工自购房补贴800元/月。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一般多少钱。
5、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一般多少钱
1、租房住房补贴,通常情况下,正部级的职工租房补贴240元/月、副部级的职工租房补贴210元/月、正司级的职工租房补贴130元/月、副司级的职工租房补贴115元/月、正处级的职工租房补贴100元/月、副处级和高级技师的职工租房补贴90元/月、科级和技师及25年以上职工租房补贴80元/月、科室职工租房补贴70元/月。
2、自购住房补贴,通常情况下,正处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200元/月、副司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400元/月、正司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600元/月。正科级职工自购房补贴1000元/月、副处级和高级技工职工自购房补贴1100元/月、副科级职工自购房补贴900元/月。科级和普通职工自购房补贴800元/月。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一般多少钱。
6、事业单位有住房补贴么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如下: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称《决定》)规定,继续推进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与提高职工工资相结合。租金提高后,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减、免政策。 第十二条 按照《决定》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格。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衔接。要保留足够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得出售。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