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退休时养老金怎么计算?从事业单位调入国有企业单位有什么要注意的?
1、从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退休时养老金怎么计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1 从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退休时养老金怎么计算? 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如果调入事业单位以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就要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办法办理退休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养老金。
2、从事业单位调入国有企业单位有什么要注意的?
辞职就完了 办理正式的调动手续,这样你的工龄视同企业养老保险的交费时间,原单位要给你补交个人帐户部分的钱,将来就是企业的养老保险了 补充: 辞职,工龄作废,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的交费时间。
3、重庆军转干部能不能从参公事业单位调入行政机关?
楼主的这个问题实在让人迷茫,军转干部要么调入参公事业单位,要么调入行政机关。至于从参公事业单位调到行政机关,和是否是军转干部一点联系都没有。取决于你在参公事业单位是什么身份,比如说参公编,事业编或者聘用制。如果单纯的借调,只调人不转关系,是比较容易的,转关系就比较难,转成行政编就更难。
4、从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退休时养老金怎么计算?
摘要 你好,要看你退休时的编制情况。如果你在事业单位转到企业时是保留事业编制的,在退休时还是事业编制人员,那退休时按事业单位标准计算养老金。如果在转到企业单位后不保留事业编制的,那按照企业职工退休的标准计算养老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01 从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退休时养老金怎么计算? 您好,我正在为您查询相关信息,请稍等一下 你好,要看你退休时的编制情况。如果你在事业单位转到企业时是保留事业编制的,在退休时还是事业编制人员,那退休时按事业单位标准计算养老金。如果在转到企业单位后不保留事业编制的,那按照企业职工退休的标准计算养老金。 我原来从甲地事业单位提前退休,领取了退休金,后来又到乙地工作交了十五年基本养老金也退休了,现在需要保留一边,将甲地档案提出到乙地社保局二边合并,如何计算退休工资 你联系电话能发一下吗 你好,像您这种情况有点复杂,具体还是得问社保局 您好,平台这边不允许发个人联系方式的 乙地社保局说可以合并重新计算退休工资 甲地退休工资要退回甲地 你好,一般是合并重新然后计算的。
5、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后,社保年限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l/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相关文件资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的规定,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职工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l/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帐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6、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单位后,社保年限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l/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相关文件资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的规定,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职工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l/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帐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