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我国规定4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多少
1、2021年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2、我国规定4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多少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2
7、8%,其中农村为30.3%,城市仅为
15、8%。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也显示,从1998年到2008年间,中国6个月内婴儿的完全母乳喂养率从67%快速下降到2
7、6%。 我国婴幼儿母乳喂养率低有多种原因。对于职业女性来说,社会支持不足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医院开具证明后,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然而,由于担心职业发展前景和事业,加上缺乏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的制度保障,不少职业女性选择放弃哺乳。据《钱江晚报》报道,如今的女性多数都在职场拼搏,产假、哺乳假能休满的比较少。绝大多数新妈妈在医院里都会进行母乳喂养,但是回到家后喂养时间不能保证,奶水也慢慢没了。因为没有时间带孩子,还有不少年轻妈妈早早将孩子放到老家,也就放弃了母乳喂养。 目前很多单位和公共场所没有母婴室。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12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
5、2%的人表示当下女性在外哺乳遭遇尴尬情景较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联合母乳喂养大本营进行的调查也表明,93%的企业单位没有配备哺乳室,导致47%的“背奶妈妈”(利用上班间隙完成吸奶、冷藏、保存等,下班后把奶背回家给宝宝当第二天的“口粮”—编者注)只能选择在卫生间挤奶。其他选择还包括办公室(23%)、储藏室(22%)、会议室(14%)等。 工作压力大所带来的精神紧张、过度劳累、生育年龄大,也导致一些妈妈乳汁偏少,对于母乳喂养“心有余而力不足”。除此之外,知识不足带来各种喂养误区,健康教育不足导致乳腺炎等疾病,年轻妈妈希望保持体型……这些都制约着母乳喂养率的提高。
3、行政事业单位的旷工怎么算,病假怎么算,护理假怎么算
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完成紧急任务,经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单位可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二)年休假
1、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个工作日。
2、休假原则: (1)工作年限满5年、10年、20年的,分别从当年起开始按规定时间休假。年休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每位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个别确属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年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将其假期移至下年使用;对未休假者,不得以经济和物质形式予以补偿。 (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安排使用,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几次安排。 (4)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若在年休假后到年底的时间内,请并事假分别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5)凡组织安排疗养的人员,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如果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可以补足年休假天数。 (6)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两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假期待遇: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间外出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4、夫妻双方为事业单位职工,一方生病,另一方有陪护假吗
夫妻双方为事业单位职工,一方生病,另一方没有陪护假。不过,有陪产假。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2016年10月,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扩展资料:法定陪产假的计算方法: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男方休“产假”是有很多好处的,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女性休产假期间,身体虚弱,当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而且产妇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情绪容易波动,丈夫在身边呵护,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陪产假 。
5、我在客运站上班 现在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关于请假的规章制度 都有那些 单位说请一天假扣两天工资?
这样看你请的什么假了。一般请规定时间的病假是全额支付工资的,事假按照各个单位的规定扣除一部分工资。事假病家必须提供书面的请假书,病家还得附带病例。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病假每一年度,每个员工可请有薪病假15天,每月病假3-10天按1/2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急求单位员工考勤制度上墙挂的那种框子里的内容 员工考勤制度: ① 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各部门及作业单位主管对员工的调休、调班,应审慎处理并严加管制。第十条:请假 凡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需提前一天)填写由部门主管...这可能与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关,但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是要根据法律来制定的,不能违背法律标准。你老板无故扣你工资,还没给你说明原因那是不对的 工厂不让员工请假和辞职!!工厂这样做是不是违法了? 首先,您的问题中没有说清在请假两天以后,单位是否准假?是否在不准假的情况下未来上班? 其次,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就要考虑双方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说来,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员工,如果辞退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具体的数额计算要根据其月工资标准和入职时间来... 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那些?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参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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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表
7、
3、3)。病假三天内不扣工资,四天以上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休假、请假有关规定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