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资料要带哪些?事业单位入职体检要求

2018上半年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资料要带哪些?



1、2018上半年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资料要带哪些?

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无需提供后述要求的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

6、201

7、2018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深户户籍本。 2.本市户籍人员的市外户籍配偶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配偶的深户户籍本。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聘用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材料之1即可,有疑问的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证明)。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劳动合同能够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不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5.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

4、6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8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

4、6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6.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8.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3支1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面向毕业生的岗位或需放宽年龄限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事业单位入职体检要求



2、事业单位入职体检要求

事业单位的体检要求都是各自定的,会有些差别,但基本都是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10-10-14 14:00:23 第1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1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2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3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4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5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6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2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7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8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9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1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2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3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4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5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6条 3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7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8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9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2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2十1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事业单位是先体检还是先政审



3、事业单位是先体检还是先政审

首先是政审,再是体检,如果你政审都过不了,那里来的体检呢。初审办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1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4)须提供的材料。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1.应届毕业生。(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

6、201

7、2018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3)符合条件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2.社会人员。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深圳户籍人员报考面向市内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本;夫妻市外1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

4、6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8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

4、6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5)其它要求。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面试(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2者缺1不可)参加面试。(3)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4舍5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1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同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我市复退军人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公示(1)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访问:深圳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是先体检还是先政审



4、事业单位是先体检还是先政审

首先是政审,再是体检,如果你政审都过不了,那里来的体检呢。初审办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1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4)须提供的材料。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1.应届毕业生。(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

6、201

7、2018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3)符合条件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2.社会人员。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深圳户籍人员报考面向市内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本;夫妻市外1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

4、6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8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

4、6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5)其它要求。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面试(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2者缺1不可)参加面试。(3)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4舍5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1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同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我市复退军人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公示(1)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访问:深圳事业单位考试。

请问谁有《深圳市有关雇员管理的规定》的资料发1份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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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无法复制,QQ邮箱多少,转发给你!   你有参加雇员考试的话,我们可以1起进步,我QQ是365937785!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分类和配置   第3章雇用程序   第4章雇用合同   第5章工资和社会保障   第6章考核和职业发展   第7章附则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深圳市政府3届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编辑本段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控制行政运作成本,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雇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雇用的雇员。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社会服务组织,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本办法所称雇员,是指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和员额内,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人员。第3条雇员的管理按照统1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雇用雇员。第4条雇员依照本办法和雇用合同履行工作职责,其权利义务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第5条市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人事主管部门)主管本市雇员管理工作。区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在市人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所属单位的雇员管理工作。政府机构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人事主管部门做好雇员的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第2章分类和配置   第6条雇员分为高级雇员和普通雇员。高级雇员是指市政府为提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特定需要而决定雇用的高级专业人才。普通雇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或完成单位内部工勤辅助性工作而雇用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的具体岗位,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市人事主管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第7条行政机关高级雇员由市政府雇用;事业单位高级雇员由事业单位雇用,所需费用由雇用单位自行解决。普通雇员由本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第8条雇员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性机构或者新增编制员额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在下达编制员额的同时,根据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确定雇员的编制员额。高级雇员的具体数量,由市政府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   编辑本段第3章雇用程序   第9条雇用雇员应当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人事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雇员应聘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愿意履行雇员义务;(3)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高级雇员的应聘人应为在其专业领域有突出造诣,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普通雇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应聘工勤、辅助性岗位以外的其他普通雇员的岗位,应聘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第十1条机关、事业单位雇用高级雇员,应当拟定雇用方案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由市人事主管部门发布招聘公告,并会同雇用单位进行考核;拟雇用为行政机关高级雇员的,报市政府决定雇用;拟雇用为事业单位高级雇员的,由事业单位决定雇用。第十2条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普通雇员应当拟订雇用计划;雇用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招聘雇员的方式、理由、雇员人数、雇员的专业和条件、雇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和基本报酬。第十3条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从事工勤、辅助性工作的普通雇员,应当将拟订的雇用计划报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由雇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其他普通雇员,应当将拟订的雇用计划报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由人事主管部门统1组织公开招聘,并分别参照公务员、职员录(聘)用的有关规定由人事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雇用单位组织笔试、面试和体检。第十4条普通雇员由雇用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并签定雇用合同。雇用单位应当将包括雇员基本情况在内的雇员名单分别报人事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编辑本段第4章雇用合同   第十5条雇用单位应当与拟雇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1致的原则签定雇用合同。行政机关高级雇员由市政府授权行政机关与其签定雇用合同。第十6条雇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合同当事人;(2)雇员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或者雇员的主要工作任务;(3)雇用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4)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5)合同期限;(6)违约责任;(7)雇用单位和雇员约定的其他内容。雇用合同标准文本由市人事主管部门制定。第十7条雇用合同的期限由雇用单位根据雇员的岗位任务确定,但每1雇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合同期满依据本办法续签合同的,最多可以续签2次,每1续签的合同期不得超过3年。雇用单位首次雇用的雇员,可以规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期限内。第十8条雇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雇用合同期满,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雇用合同。第十9条雇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第2十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雇员可以单方解除雇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依法服兵役的;(3)雇用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害雇员合法权益的。雇员单方解除雇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告知雇用单位。第2十1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雇员不得单方解除雇用合同:(1)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所承担的任务未完成或者尚无人接替的;(2)所从事工作涉及绝密、机密信息,并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3)与雇用单位在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上有争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雇员违反前款规定单方解除雇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十2条雇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雇用单位可以单方解除雇用合同:(1)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2)因违反纪律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继续在雇用单位任职的;(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8)因机构编制发生变动以及其他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雇用单位因前款第7项、第8项情形之1而单方解除雇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本人。第2十3条雇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雇用单位不得解除雇用合同:(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性雇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5-10级伤残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十4条因下列情形之1,解除雇用合同的,雇用单位应向雇员给予经济补偿金:(1)经双方协商1致解除合同的;(2)因本办法第2十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3)雇用单位因本办法第2十2条第1款第7项、第8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依据雇员履行现行雇用合同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雇员1个月的月工资,不足1年的按1年计。前款所指月工资以雇用合同解除前12个月本人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编辑本段第5章工资和社会保障   第2十5条政府对雇用单位的雇员工资制度实施宏观管理,由人事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普通雇员的员额和岗位核定各单位普通雇员的工资总额。第2十6条行政机关高级雇员的工资待遇,由市人事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拟订方案,报市政府确定;事业单位高级雇员的工资待遇,由雇用单位自行确定。普通雇员的工资,由雇用单位根据雇员岗位的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普通雇员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的计算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执行。第2十7条雇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执行。第2十8条雇员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有关保险待遇。   编辑本段第6章考核和职业发展   第2十9条雇用单位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雇员进行考核,建立以雇用合同为基础,以试用期考核、年度(教学单位为学年度,下同)考核和雇用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第3十条雇员的考核以雇用合同为依据,根据雇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高级雇员由市人事主管部门会同其雇用单位进行考核,其他雇员由雇用单位进行考核。第3十1条雇员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雇员年度考核和雇用期考核的结果,作为雇员续聘、工资、奖惩的依据。雇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第3十2条雇员有下列表现之1的,应当给予奖励:(1)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管理有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2)防止或者避免严重事故,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中,开拓创新,在工作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的;(4)有其他突出成绩的。第3十3条对雇员的奖励,按公务员和职员奖励的办法实施。雇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第3十4条普通雇员履行雇用合同满1年以上,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履行雇用合同满1年以上分别录(聘)用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不再实行试用期。   编辑本段第7章附则   第3十5条雇员与雇用单位因雇用程序或雇用合同的履行、解除、考核、工资待遇等发生争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处理。   第3十6条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2018上半年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资料要带哪些?



6、2018上半年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资料要带哪些?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应届毕业生。(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

6、201

7、2018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3)符合条件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社会人员。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深圳户籍人员报考面向市内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本;夫妻市外1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

4、6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8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

4、6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5)其它要求。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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