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可以换单位吗,有事业单位编制,想换单位,能相互之间调吗?
1、事业单位编制可以换单位吗
一般入编了是不可以再换其他单位的编制的,因为通常入编的时候会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面会有服务期限的限制,那么真的想要考其他单位的编制,有没有什么可行的办法呢?也是有的!首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辞职重新去考,但是辞职重新考的话难度是比较大的,而且又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一个办法是向单位申请平调,申请平调需要单位开具有效的证明,这个程序和步骤也都是比较复杂的。如果考生只是通知被录用了,还没有办入职,可以和单位说明放弃,再去考别的地方,这样不影响自己的下次考试,不过大家在报考事业单位的岗位前,尽量还是了解清楚岗位的工作内容,毕竟备考都不容易,好不容易考上了又放弃是比较可惜的。事业单位编制可以换单位吗。
2、有事业单位编制,想换单位,能相互之间调吗?
可以,但是前提是:
1、当事人两者都同意;
2、两个单位领导都同意;
3、两个单位的主管部门都同意;
4、当地的人事部门(人事厅局)都同意,如果是异地,则两地的人事部门都同意。难度较大。但是也有成功的事例。
3、有了事业编制,如果跳槽到其他单位编制还在吗,要重新考吗?
事业编制只可以在组织安排、批准的工作调动中随身带,是不可以在完全自我意志的工作跳槽时带走的。也就是说,事业编的人一旦跳槽,原来工作单位的编制就会被取消,到了新的单位,要想再获取一个编制就必须重新履行编制报批手续。
4、有事业单位编制,想换单位,能相互之间调吗?
按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可以调动。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异地调动的很难。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收通知准备报道。扩展资料:见习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核处理的;不符合调配条件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有关规定不准调动的等情形之一的人员,一般不得调动。不适合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严禁调入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跨县区、跨部门、跨系统调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八级以上职员);市委部门及其代管单位、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市委党校、兰州日(晚)报社、市广电总台、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干部;被省、市委组织部选调到本市县(区)、部门、单位工作的优秀大学生的调动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市直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科员(九级职员)以下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调动由市人社局审批。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事业单位调整 事业编制核减不低于15%参考资料来源:兰州:正接受审核处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调。
5、在一家医院有了事业单位编制,想跳槽到同省的其他市的医院,编制会跟着档案走吗,这样的情况工作好调动吗
那要看单位编制属于哪种类型。目前的公立医院中有三种编制,这两种分别是正式人事编制,还有一种是人事代理编制,从名义上讲,这两种都属于正式编制,区别在于,前一种编制在人事局有备案,此编制跟随本人。原则上只有本人调动工作,此编制也会跟随本人一同转移,但前提是必须调动到其他事业或机关单位才能生效,而且调动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人事局和卫生局的层层严格审批,很麻烦的。后一种编制就不同了。劳动者只占用此编制,而不拥有此编制,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辞工离职,那么这个编制名额就会被人事局收回,跟劳动者就没有任何关系了,等于净身出户。扩展资料: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如今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最后,说说档案,如今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编制 。
6、在一家医院有了事业单位编制,想跳槽到同省的其他市的医院,编制会跟着档案走吗,这样的情况工作好调动吗
那要看单位编制属于哪种类型。目前的公立医院中有三种编制,这两种分别是正式人事编制,还有一种是人事代理编制,从名义上讲,这两种都属于正式编制,区别在于,前一种编制在人事局有备案,此编制跟随本人。原则上只有本人调动工作,此编制也会跟随本人一同转移,但前提是必须调动到其他事业或机关单位才能生效,而且调动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人事局和卫生局的层层严格审批,很麻烦的。后一种编制就不同了。劳动者只占用此编制,而不拥有此编制,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辞工离职,那么这个编制名额就会被人事局收回,跟劳动者就没有任何关系了,等于净身出户。扩展资料: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如今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最后,说说档案,如今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