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公文写作能力是考什么,请问吉林事业单位考试里的公文写作与申论有什么不同?

事业单位考公文写作能力是考什么



1、事业单位考公文写作能力是考什么

考公文写作,公文写作包括两个方面,1是法定公文写作,2是非法定公文写作。考公文写作主要是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1些专业知识等,对考生来说,公文写作能力可以体现考生的部分工作能力,因为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需要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这样对于后面工作的展开比较有优势。

1、法定公文 (1)意见:1般是关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 (2)通知:1般是用于发布和传达某些重要事项,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 (3)通报:1般是用来表彰,或者是批评,传达精神或告知重要情况; (4)报告:1般是用于下级圆轿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饥腔帆况的文体; (5)请示:用于下级机关或者下属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情况; (6)批复:1般是用于烂雹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的情况; (7)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对工作方面的交接、商洽,以及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等情况;

2、非法定公文 讲话稿、发言稿、宣传稿、倡议书、调查问卷、活动方案等。事业单位考公文写作能力是考什么。



2、请问吉林事业单位考试里的公文写作与申论有什么不同?

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公文写作主要是通过公文修改对公文的基本知识进行考察,申论的公文题则要求按照题目要求的问题、格式及内容进行写作,有的时候还不需要注意公文的格式。近年来的申论逐渐增加了公文格式的考察,但更侧重的是公文的内容。基本上事业单位和申论对公文写作的考察点都1样。注意从公文的格式、内容、用语等方面进行复习即可。



3、关于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公文写作》考试

我是事业单位办公室文员,我不记得我当时考试的时候是考的什么了。但是从字面上来看,公文写作就是撰写单位或部门内部以及发往外部的文件。如请示,通知,函等等。考试应该分为两种情况,1种是给你材料,让你针对此材料发表1些见解。还有1种是给你个范围,让你撰写某1方面的公文写作。考察你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以及公文格式是否规范。你可以去买1些关于公文写作格式方面的书籍作为参考,就算考试用不上,生活中也用的上。以上为我的意见,请酌情采纳,祝你考试顺利。



4、事业单位的公文写作部分和公务员的申论有什么区别?

公文写作1般都是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最后1题,重点在于平时要掌握各种公文的格式和写作方法,什么情况下采用何种公文。主要考试形式为修改公文和公文写作。 申论试卷分为给定资料和申论要求两部分,给定资料通常涉及某1个或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申论要求全部为主观性试题。”市人事考试中心称,申论试卷重点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两个有1点点像,都是分析现在的热点,提出对策什么的,最后1题都是大作文。



5、事业单位公文写作应该怎样写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1般考察的为客观题,即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然而有些地区也可能会考察主观题,即公文写作。公文写作的考察方式为给1段材料,然后要求考生按照要求写1篇公文,可能是15种法定公文,也有可能是事务文书。下面知满天教育小编分享给大家公文的写作要点。      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

1、由法定作者制发;

2、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

3、具有规范的体式;

4、履行法定的程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国GCD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14种;   国务院2000年8月24 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13种。      (1)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2)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6类;   (3)根据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3类;   (4)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   (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3类;   (6)根据来源,在1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1)规范性文件(3种):条例。用于对某1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规定。用于对某1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办法。用于对某1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6种):命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公布性文件(2种):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用于在1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陈述呈请性文件(4种):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5)商洽性文件: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答、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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