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 08年 公务员考试
1、乐山 08年 公务员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报考)。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