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环卫局上班,是自收自支单位,有正式编制 ,但是工资低,没保险,更没什么烤火费,参公事业单位的些问题

我在环卫局上班,是自收自支单位,有正式编制 ,但是工资低,没保险,更没什么烤火费

1、我在环卫局上班,是自收自支单位,有正式编制 ,但是工资低,没保险,更没什么烤火费

你放心!现在环卫局应该直属城市管理局管理,隶属市级事业单位,我们这里的环卫工工资以达1200元\月,五险及其它福利待遇都有,现在没有临时工,正式工这一说,即便你那里现在还没有这些条件待遇,我想以后一定会改善的,因为国家有政策、。

参公事业单位的些问题

2、参公事业单位的些问题

参公事业单位,实际就是事业单位,但参照公务员管理。 所以:

1、在干部制度上也按照公务员的标准管理。公务员如何晋升,你就如何晋升。 只不过,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使用行政编制的才是公务员,所以你在事业单位只能是参照。

2、参公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逐步转为行政机构。这是趋势。

3、交流是组织安排的,借用是领导个人借用的。处室间的交流是说你调到这个处了,到外单位交流的目的有为提拔提供经历的可能。而借用,恐怕就没有这些因素在内了,就是工作需要,去那里顶多混个脸熟,如果将来不能调入借用单位,则很影响现岗位工作。 给我分吧 多谢!!!。

环卫局和林业局,工商哪个好些

3、环卫局和林业局,工商哪个好些

环卫部门一般叫环卫处,属事业单位,归市政局或建设局管,如果在里面做管理人员,也是比较轻松的。 林业局和工商局属行政机关,正式人员是公务员,林业局管辖林场、保护区、林业企业,有些岗位经常要下林区,比较辛苦。工商局一般是管理企业、个体户,如果不是在基层工商所上班,也是不错的。 总之,想当公务员就不去环卫。其它方面要看具体岗位和自己实际情况。

如何打开环卫局财务新局面

4、如何打开环卫局财务新局面

一、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财务检查是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是加强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通过对财务检查监督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依法理财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以确保市容环卫事业的发展。 二、财务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二省、市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三各单位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等。 三、财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检查。 - 2 - 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会计凭证填写 会计账薄登记 财务报告编制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二财务收支的检查。 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其他资金的收支和管理 专项资金、专项基金的收支和管理 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各种原始凭证的审核、报销手续及附件 各单位员工年度个人收入情况 各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 三、财务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检查。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经费收支审批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四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固定资产购进、调入、调出、报废、丢失、损毁的审批手续和账务处理。 四、财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财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由财务部门负责。局内审小组每年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由财政、税务、物价、建委、计委等上级管理部门所进行的专项检查局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 五、财务监督检查的形式 根据实际需要财务检查可以采取就地检查、报送检查、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也可以采取先由各单位自查局组织抽查的形式进行。 六、财务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实施财务监督检查3日前应当通知被检查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人员并告知检查的形式。 二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按照财务检查小组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全面、如实地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分清责任依照问题的性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措施。

公用事业处职责?

5、公用事业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城市公用事业地方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法定项目审批、备案工作。(二)协助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有公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三)负责编制城市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用事业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城市公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应用;承担城市公用事业对外合作项目的实施和引进工作。(四)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供气、供暖、公交、客运管等城市公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制定行为规范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用产品质量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测、信息发布;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公共资源冠名权、广告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标准体系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五)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各类管网的规划、审批、建设、备案工作;按权限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审批。(六)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执法监察与法制建设工作。制定城市公用行业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做好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城市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七)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筹措、使用并监督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指导行业统计数据备案、报送工作。(八)指导县(市、区)城市公用行业规划、改革、发展、服务、管理等工作。(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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