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规定什么负责全省事业单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法律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第4条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1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第5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规定什么负责全省事业单



2、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规定什么负责全省事业单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是继公务员实行考试录用制度之后,1项深得民心的“阳光工程”,其突出功能是以“公”为本,即充分体现机会公平、规则公正、过程公开。为确保这项制度的社会公信力,今年我们修订出台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并配套拟订了本面试测评暂行办法,主要目的:1是促进考试规范,构建公平格局;2是严格加强管理,提高招聘公信力;3是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益;4是提升面试水平,提高招聘质量。 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共十章5十1条,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操作程序、工作人员职能职责以及纪律监督等,本暂行办法实现了对操作规程的标准化管理,便于操作的同时也利于监督,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哪里组织? 《暂行办法》规定:省级事业单位的面试测评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州(市)、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1组织实施或委托州(市)属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政府所属人事考试机构、人才市场可受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委托提供面试测评服务。

2、面试的程序有哪些? 《暂行办法》规定:面试测评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面试方案; (2)命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3)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4)组织实施面试; (5)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的方式有哪些? 《暂行办法》规定:面试测评方式由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其中,管理岗位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测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可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哪些人可以成为考官? 《暂行办法》规定:面试考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5、如何抽取面试考官? 《暂行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可申请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

6、如何保证面试公平、公正? 《暂行办法》规定:1是随机抽取面试考官人选。由人社部门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2是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3是实行监督制度。每个面试考场都设有监督员,监督员负责及时纠正有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对评分显失公正的考官提出警告,并责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及时向面试领导小组报告,建议撤换考官; 4是实行纠错机制。对于评分显失公正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1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第2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第3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4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1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5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第6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第7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3条 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3)公务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4)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   (5)引进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   (6)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第4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5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统1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6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第2章 招聘方案第7条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招聘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意见。   招聘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2)招聘人数;   (3)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 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4)招聘范围;   (5)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6)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7)体检和考核的要求;   (8)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9)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第8条 招聘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后,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同时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公告的内容应当与经核准的招聘方案的内容相1致。第9条 招聘方案公告后不得擅自更改。招聘方案需要更正的,应当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提出更正内容和理由,报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同意后发布更正公告,同时可以顺延报名、考试时间。第3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条 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1条 公开招聘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第十2条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网上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笔试准考证或者面试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第十3条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接受报名时,应当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或者面试通知。第十4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第4章 考试、体检及考核第十5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特殊需要的,经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允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可以设计实际操作测试或者测评等环节。   考试的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的试题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统1命制。

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公示多少天后,才能结束报名?



5、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公示多少天后,才能结束报名?

招聘公告是不需要固定多少天的,发布之日就已经会写好报名日期,通常不少于3天。  拟聘人员的公告才有固定的公示天数,时间为7~15日。

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的有关规定



6、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招聘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临时工作人员应从区内公益性岗位和广济中心人员中调配,如无法从上述人员中调配,则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保卫、保洁、绿化、食堂等岗位需要的人员,原则上应采取向具备资质的单位购买服务或物业管理的方式,实行社会化服务;不应实行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1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3十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1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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