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有何禁,公车的使用及管理办法?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有何禁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2、公车的使用及管理办法?
公车的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管理,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怀单位)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公车私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不准外借参与社会婚丧嫁娶等红白喜庆活动。本单位工作人员确有特殊需要动用公车的,须经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经批准动用的公车,一律不准遮挡号牌、躲避监督,且要严格实行用车缴费制度。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一律不准动用公车。领导干部因工作异动,一律不准带走。
3、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文】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中央企业: 现将《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
4、事业单位公车管理规定范文
事业单位制定公车 规章制度 ,可以规范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和管理,现在就和我学习一下事业单位公车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 1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5、对于公车私出的处罚
公车私用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警告并视情节对单位每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管领导、司机各处以100元罚款。 被罚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罚金转嫁给基层单位和有关业务管辖单位。个人的罚金,不准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对一个单位多次发现公车私用的,要视情节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辽宁省对于公车私出的处罚是都是由各市政府的具体规定。 例如——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公车私用的通告》 为纠正公车私用的不正之风,严肃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不含私营、外商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均属公有车辆,一律不准私用于参与婚事或者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