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报考武汉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是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类)与专业知识!相应的复习备考资料是什么,武汉事业单位考试教师岗小学数学学科专业考试内容有哪些?
1、请问,我报考武汉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是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类)与专业知识!相应的复习备考资料是什么
华图有本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复习书,我觉得讲解的比较全面,上次顺利通过考试我就只看了这本书。另外你多去一下公务员论坛网站看看,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分享的经验。尤其到了面试的时候最好听听他们的经历,以便自我调整。我不是跟你一个专业的,不过我有同学备考时就对自己的专业知识不知如何下手,但是她没有放弃看书,经常去看历年真题,看多了就摸索了些重点来,一直坚持看书,最后也顺利通过笔试。总之就是不要放弃希望,不要放弃努力!希望对你有帮助。
2、武汉事业单位考试教师岗小学数学学科专业考试内容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集合与简易逻辑 一、集合的基本概念 二、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三、集合的运算 第二节 简易逻辑 一、逻辑联结词 二、命题 三、命题的条件与结论间的属性 函数 第一节 函数概念) 一、函数的定义 二、函数的基本性质 三、反函数和复合函数 第二节 基本初等函数 一、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 二、幂函数 第三节 三角函数 一、角的概念的推广、弧度制 二、任意角的三角函数 三、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与诱导公式) 四、正弦函数、余弦函数、正切函数的图象与性质 五、函数y=Asin(ωx+φ)的图象与性质 六、和、差、倍、半角公式 七、正弦、余弦定理 不等式、数列与极限 第一节 不等式 一、不等式的性质 二、不等式的解法 三、不等式的证明 第二节 数列 一、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 二、线性递归数列 第三节 极限 一、数列的极限 二、函数的极限 立体几何 第一节 直线与平面 一、直线 二、直线与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三、平面与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四、空间距离 第二节 简单几何体 一、棱柱与棱锥 二、圆柱与圆锥 三、球 四、多面体 解析几何 第一节 直线与方程 一、直线的方程 二、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 三、点与直线 第二节 圆与方程 一、圆的方程 二、直线、圆的位置关系 第三节 圆锥曲线 一、圆锥曲线的概念、标准方程与几何性质 二、直线与圆锥曲线的位置关系 第四节 极坐标 一、极坐标系 二、直角坐标与极坐标的互化 三、曲线的极坐标方程 向量与复数 考点聚焦 考点预测 知识框架 第一节 向量 一、平面向量 二、空间向量 第二节 复数 一、复数的概念 二、复数的运算 三、复数的几何意义 推理证明与排列组合 第一节 推理与证明 一、基本定义 二、不等式证明方法 三、数学归纳法 第二节 排列、组合与二项式定理 一、两个基本原理 二、排列 三、组合 四、排列、组合的综合问题 五、二项式定理 第八章 统计与概率 第一节 统计 一、抽样 二、两个变量的线性相关 三、正态分布 第二节 概率 一、随机事件的概率 二、离散型随机变量 第九章 高等数学 第一节 数列极限与函数极限 一、极限的定义 二、极限的基本性质与两个重要极限 三、求极限的方法 第二节 连续函数 一、连续性概念 二、函数连续性的判断 三、函数的间断点 四、连续函数的性质 第三节 导数与微分 一、导数的概念 二、导数的应用 三、微分 第四节 积分 一、不定积分 二、定积分 第五节 空间解析几何 一、空间直角坐标系 二、平面方程与直线方程 三、平面、直线之间的相互关系与距离公式 四、曲面及曲线方程 第六节 行列式 一、行列式的定义 二、行列式的性质 三、行列式的计算 四、克莱姆法则 第七节 线性方程组 一、向量组 二、线性方程组 第八节 矩阵与变换 一、矩阵的概念 二、矩阵的运算 三、矩阵的初等变换 四、多角度认识线性方程组 2014试题猜想 第二部分小学数学课程内容 第一章 数与代数 第一节 数的认识和运算 一、整数 二、小数 三、分数和百分数 四、数的整除 五、整数、小数、分数四则混合运算 六、比和比例 第二节 常见的量 一、量的种类 二、常用单位 三、单位表 四、单位间的换算 五、常用计算公式表 第三节 式与方程 一、代数式 二、简易方程 第四节 数感和符号感 一、数感 二、如何培养学生的符号感 2014试题猜想 第二章 图形与几何 第一节 点、线、面 一、点、线、面的基本概念 二、直线的基本性质 第二节 特殊的平面图形 一、三角形 二、其他多边形 第三节 平移、旋转、对称 一、轴对称与轴对称图形 二、中心对称与中心对称图形 三、图形的平移和旋转 第三章 统计与概率 第一节 统计(157) 一、统计方式 二、统计数据的特征 第二节 概率 一、事件 二、事件的概率 三、求概率的方法 第四章 应用题 第一节 工程问题 一、基本概念 二、两个人的工程问题 三、多人的工程问题 四、水管问题 第二节 行程问题 一、基本概念 二、流水问题 三、相遇问题 第三节 分数和百分数应用题 第四节 几何形体应用题 第五节 列方程解应用题 第三部分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第一章 小学数学课程与教材教法研究 第一节 小学数学课程 一、基本理念 二、设计思路 三、课程目标 第二节 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研究 一、教材知识部分 二、理论部分 第三节 热点剖析 一、我国小学数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我国小学数学双基教学的实践与发展 三、小学数学教育的国际视野 四、国外数学教育的主要理论 五、21世纪初我国的小学数学课程改革 六、小学数学教师 七、小学数学教育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二章 数学教学设计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小学数学教学设计概述 一、数学教学设计的内涵 二、数学教学设计的意义 第二节 小学数学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 一、教材分析 二、学情分析 三、教学目标的制定 四、教学方法的选用 五、教学媒体的使用 六、教学实施过程分析 七、教学反思 八、教学设计的撰写 第三节 数学教学的案例分析 一、情境导入的案例分析 二、课堂教学的案例分析 第三章 数学教学的评价 第一节 评价概述 一、数学教育评价的功能 二、数学教育评价的类型 第二节 数学课堂教学评价 一、数学课堂教学评价要素 二、数学课堂教学评价方法 第三节 学生数学学习评价 一、数学学习评价概述 二、数学学习评价方法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3、水政监察大队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属哪一类
行政管理类。
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研具体要复习哪些课程,有什么参考书目?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具有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基本技能。学生毕业后可在外向型企业、外贸公司、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WTO方向)本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中国对外贸易和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惯例与WTO规则,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对外贸易状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和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业务、管理、调研与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2、 掌握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3、 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4、 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5、 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
6、 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涉外经济工作。 编辑本段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统计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相近专业: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金融学 国民经济管理 贸易经济 保险 金融工程 信用管理 网络经济学 体育经济 投资学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房地产经营与估计 统计学 国际文化贸易 税务 税收 现今国内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排名(2008):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1 湖南大学 A+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3 厦门大学 A+ 4 中国人民大学 A+ 5 南开大学 A+ 6 暨南大学 A+ 7 浙江大学 A+ 8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A+ 9 中央财经大学 A+ 10 辽宁大学 A+ 11 武汉大学 A+ 12 上海财经大学 A+ 13 东北财经大学 A+ 14 西安交通大学 A+ 1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A+ 16 安徽财经大学 A+ 17 复旦大学 A+ 1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9 河海大学 A+ 20 河南大学 A+ 21 西南财经大学 A 22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23 华东理工大学 A 24 上海外国语大学 A 2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A 26 东华大学 A 27 上海大学 A 28 江西财经大学 A 29 青岛大学 A 30 华南农业大学 A。
5、计算残疾人保障金
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
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三、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四、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 按照
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7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
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
1、7%]。如其在200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8年应缴纳残保金18409元[21658(元)×50(人)×
1、7%]。
6、孩子不是武汉户口如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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