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2022,人才绿卡石家庄申请条件

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2022



1、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2022

1、进1步拓展人才绿卡服务范围,将石家庄市5大主导产业企业新引进的省属骨干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纳入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服务范围;

2、建立编制管理“周转池”制度,单列1000个编制,为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双1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更优政策空间;

3、支持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产业园设立分支机构,5年内每年给予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收入3%的奖励,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4、围绕打造5个以上千亿级产业集群,对带技术、带项目来石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破解制约人才创业的瓶颈;

5、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每两年选拔1批“石家庄工匠”,并1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 石家庄人才引进具体政策都有什么呢? 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金融支持,将人才创业项目纳入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白名单”,给予优先支持。“石家庄人才贷”最高贷款额度由1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 加大人才飞地支持力度,鼓励石家庄市企业在京津等人才密集城市设立主要从事研发的人才飞地、离岸研发中心,根据其贡献情况,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资助,对石家庄市企业在外地建立研发机构全职聘用人才可享受石家庄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总结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法律依据: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1条为了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人才友好型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人才绿卡石家庄申请条件



2、人才绿卡石家庄申请条件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申请条件如下:

1、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

2、博士学位研究生、“双1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流大学和1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3、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1等奖为前3名,2等奖为前两名,3等奖为第1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1定经济效益的人才;

5、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6、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

7、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第2条 下列人才为本市急需和必须储备的引进对象: (1)各专业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重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2)携带高科技项目、具有重大开肆价值的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协作项目者; (3)回国留学生及海外各类专业人才;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 (5)博士(含博士后)、硕士和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及本市紧缺的其它大专以上毕业生; (6)确有1技之长的特殊人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3、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申请条件如下:

1、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

2、博士学位研究生、“双1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流大学和1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3、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1等奖为前3名,2等奖为前两名,3等奖为第1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1定经济效益的人才;

5、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6、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

7、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第2条 下列人才为本市急需和必须储备的引进对象: (1)各专业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重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2)携带高科技项目、具有重大开肆价值的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协作项目者; (3)回国留学生及海外各类专业人才;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 (5)博士(含博士后)、硕士和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及本市紧缺的其它大专以上毕业生; (6)确有1技之长的特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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