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参加年底考核吗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吗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吗

年初办理完退休手续了,就属于离退休人员,年度考核主要针对的是在职人员,当年工作满6个月的所在单位予以年度考核,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参加年底考核吗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参加年底考核吗

提问者,年度考核是对您一年的在岗工作中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即使您是当年的一月份办理退休手续,那么也要对您在岗时的上述表现进行个人鉴定、科室评价、主管领导评价、党组评价。所以您要参加考核,但可能您的考核表会由您的在职同事为您完成,您只要需要提供您在职时具体工作情况即可。仅供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年度考核期间可以计算工龄吗?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年度考核期间可以计算工龄吗?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该规定第13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因此,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工经依法辞职后被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录用其工龄应当合并计算,但职工被按自动离职处理时,该职工再次被全民所有制单位录用后其工龄应当从再次被录用之日起重新计算。扩展资料:方法分类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参考资料来源:。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初退休,当年的年度考核如何确定等次?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初退休,当年的年度考核如何确定等次?

年初办理完退休手续了,就属于离退休人员,年度考核主要针对的是在职人员,当年工作满6个月的所在单位予以年度考核,仅供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初退休,当年的年度考核如何确定等次?

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初退休,当年的年度考核如何确定等次?

年初办理完退休手续了,就属于离退休人员,年度考核主要针对的是在职人员,当年工作满6个月的所在单位予以年度考核,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当年退休职工是否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资?有什么依据吗

6、事业单位当年退休职工是否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资?有什么依据吗

事业单位当年退休职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资的。   一、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都退休了,也不参加考核,没有考核结果,自然不会有第13个月工资,这是政策规定。   二、以上说的是公务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严格意义上来说,事业单位从2006年工资套改后,就没有了第13个月工资这一说(2006年前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一样都有),但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还在发,所以大多数地方的工作人员这几年一直在领第13个月工资(你提问的地区就在发)。   在办理退休手续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说在2013年1月份发工资时(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主管单位—所在单位,这样转一圈才能完成,如果工资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那么可以省去后两步),最终的工资发放部门没有接到变更工资的通知,那工资发放部门不知道此人已退休,就按在职人员对待,再发一次第13个月工资。如果在2013年1月发工资以前,已经领了退休工资,那么以上的话,就是政策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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