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策,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策

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策

1、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策

2016年下半年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政策性加分: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2、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11月29日至30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股、中心)。特别提示:报考市属单位的递交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县区及以下单位的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策

2、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策

2016年下半年宜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政策性加分: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2、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11月29日至30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股、中心)。特别提示:报考市属单位的递交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县区及以下单位的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016年四川宜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

3、2016年四川宜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政

政策性加分: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2、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4、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2016年下半年宜宾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40% +政策加分

2、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3、(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4、提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但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60%。

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5、2016下半年四川宜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2016年下半年宜宾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40% +政策加分

2、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3、(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4、提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但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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