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体检 政审都通过后 还是不被录取,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通过面试后放弃录用会影响今后公务员报考吗

事业单位 体检 政审都通过后 还是不被录取

1、事业单位 体检 政审都通过后 还是不被录取

是的,你的分析没有错,应该是有人顶替了你的名额。 你可以到相关招工部门咨询,看是哪里出错了。

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通过面试后放弃录用会影响今后公务员报考吗

2、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通过面试后放弃录用会影响今后公务员报考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招录机关将随意放弃考录资格人员名单及时报告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你需要向招录机关说明情况,否则录取后无故不去上班的话,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的报考。更多课程信息、备考资料与公考资讯请进入丹东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通过面试后放弃录用会影响今后公务员报考吗

3、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通过面试后放弃录用会影响今后公务员报考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招录机关将随意放弃考录资格人员名单及时报告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你需要向招录机关说明情况,否则录取后无故不去上班的话,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的报考。更多课程信息、备考资料与公考资讯请进入丹东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你好,向你求教,有时间吧,能否介绍一下2011年银监会计算机专业考试的大概内容?

4、你好,向你求教,有时间吧,能否介绍一下2011年银监会计算机专业考试的大概内容?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我会定于2010年3月5日至7日举行2010年度系统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工作,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参见附件一。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专业科目笔试与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3月5日至7日进行。  3月5日(周五)上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考生上午8:30入场,考试时间为9:00至12:00。  3月5日下午14:00至17:00在各考点笔试所在考场组织资格复审。  3月6日、7日(周六、日)两天进行面试。考生分别在上午8:

15、下午13:15之前到候考室备考。面试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二、考试地点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由银监会统一组织,在北京、天津、沈阳、长春、济南、合肥、上海、杭州、广州、南宁、福州、武汉、西安、兰州、成都设15个考点。  报考银监会机关和北京银监局公务员与报考银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银监局的考生在天津考点参加考试;报考辽宁、大连银监局的考生在沈阳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吉林、黑龙江银监局的考生在长春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山东、青岛银监局的考生在济南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安徽、河南银监局的考生在合肥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上海、江苏银监局的考生在上海考点参加考试;报考浙江、宁波银监局的考生在杭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广东、海南、深圳银监局的考生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广西、贵州、云南银监局的考生在南宁考点参加考试;报考福建、厦门银监局的考生在福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湖北、湖南、江西银监局的考生在武汉考点参加考试;报考陕西、宁夏银监局的考生在西安考点参加考试;报考甘肃、青海、新疆银监局的考生在兰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四川、重庆、西藏银监局的考生在成都考点参加考试。  上述报考各银监局的考生,含报考该银监局机关、辖内银监分局和监管办事处的所有考生。各考点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参见附件二。  三、考试内容  考试按照岗位职责,分为监管I类、监管II类、法律类、统计类、IT类等不同类别进行。考生类别划分以招考职位性质为准。其中,监管II类包含综合管理、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等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的掌握情况、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英语水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报考职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以及实际运用能力和英语沟通表达能力(招考公告中明确招录小语种的考生按照公告所列语种考试)。笔试涉及计算,请全体考生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  四、考试程序  (一)专业科目笔试  3月5日上午8:30考生入场。9:00~12:00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考生入场后,应将手机关闭,并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将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放在桌面左上方,考试过程中将由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放弃参加考试,不得再进入考场。答题结束后考生可以提前交卷离场。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抽签  报考银监会系统公务员的考生3月5日下午14:00~17:00在各考点笔试所在考场参加资格复审,同时组织考生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别。考生按照6日上午、6日下午、7日上午、7日下午四个单元时间进行分组,某个单元时间仅通知属于本单元时间内的考生到候考室备考。  报考银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不参加资格复审。3月6日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三)面试  报考银监会系统公务员的考生分别于3月6日、7日上午8:

15、下午13:15之前到所在考点候考室备考。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考试,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报考银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于3月7日参加北京考点面试,上午8:15之前到候考室备考并参加面试抽签,8:30开始面试。  五、资格复审  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 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件 (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 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 特别是替考行为。对于在职考生, 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考点工作人员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 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考点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成绩公布  鉴于银监会系统在专业考试阶段,设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全系统参加考试的学生达近4500多人,笔试集中阅卷量较大。经报国家公务员局同意,笔试阅卷结束时间视为面试结束时间,将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第二天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  报考银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将在银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察)人选的产生  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报考银监会系统公务员的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占50%,其中,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报考银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5%。

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出来没?

5、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出来没?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处长、副处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35323365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以上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处长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6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6月6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4年6月6日以后出生)。(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其中报考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6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副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6日以后出生)。(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5)身体健康。(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二)报名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9日8:00至6月18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点击“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各部门,传真方法请按照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上的有关使用说明操作。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 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部门通过传真邮件平台接收到报名人员传真的《报名推荐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6月11日8:00至6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四)打印准考证2014年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长、副处长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6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5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2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五、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各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报考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策咨询电话:010—842330

19、84233020010—8423302

1、84233529技术咨询电话:010—8423434

4、84234359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26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大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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