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证可以考事业单位吗,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高级工证可以考事业单位吗

1、高级工证可以考事业单位吗

高级工证, 可以考事业单位的, 只要能考上就可以, 考不上就没法了!。

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2、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几年后才能考技师,关键是单位有技师的岗位职数(可以向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假如有学历背景的,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即可报考技师。假如没有学历背景的,通常需要三年后报考技师。要是单位没有技师编制,考了也是白考。要是有技师编制,但已经满编了,就得等。所以,无法确定考了技师后,就一定能被聘用。

在事业单位领高级工证已有5年,还领着中级工的工资,为什么?

3、在事业单位领高级工证已有5年,还领着中级工的工资,为什么?

题主已经评上高级5年,说明在行业已经有较深的造诣了,并且现在领着中级工的工资,那说明职称序列也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最有可能有问题的就是单位了,领高级工的职称工资还是中级工的职称工资,除了你要有相应的职称外,关键还是要单位能聘用相应的职称岗位。比如你已经评上中级工职称,如果你单位刚好有空缺的中级工岗位,并且你符合条件,单位也愿意让你干这个岗位,那么你就能拿中级工的职称工资。现在题主最主要的是弄清楚你们单位的情况,是没有空缺的高级工岗位,还是你还达不到单位的要求,亦或是其他情况。高级工比中级工的待遇要好多了,现在已经耽误了5年,得抓紧时间搞清楚这个问题。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4、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中级工升高级工一定要有工作年限的,这个工作限是工作满3年。高级技工,是高级技术工人的简称;按我国目前职业技能等级(工人系列)分为五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这些资格证的取得均与取证人员的工作年限、工作经验、作业技术水平、文化水平有相当大的关系。

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5、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假如有学历背景的,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即可报考技师。假如没有学历背景的,通常需要三年后报考技师。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6、事业单位持高级工证后几年能考技师

假如有学历背景的,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即可报考技师。假如没有学历背景的,通常需要三年后报考技师。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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